1、被告有权与原告对质的一种刑事诉讼
2、原告和被告你来我往,互相指责。
3、原告唯一的证人嗜赌成性,游手好闲,其证词一下子就被推翻了。
4、原告坚持说不存在任何交易。
5、原告遭到了公众的憎恨、非议与蔑视。
6、她告诉法庭她会在星期一对原告方的决定作出全面解释。
7、原告: 不, 他称自己为神的儿子!
8、原告是个年轻女子, 被告是个中年男人, 他们是邻居.
9、特别适用于定义原告过失的各种严格学说均已被废止.
10、他试图反驳原告方证人所作的断言.
11、原告的指控和被告的辩护被提交给了司法衡平法院的主事官.
12、仲裁费用将由原告 ( 被告 ) 负担.
13、原告控诉被告欺诈他.
14、这个邮件的复印件已经发给了原告.
15、原告“杜克电力公司”对《普莱斯一 安德森法 》的合宪性提出质疑.
16、原告30岁,预期有正常的寿命.
17、法官认可了被告不去骚扰原告的承诺.
18、陪审团作出不利于原告的判决.
19、他们让犯人与原告对质.
20、他恨恨地回答了原告的问题.